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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滋病人能否结婚?

2009-11-11 07:02:0039健康网社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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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  艾滋病正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迅速蔓延散播。<br><br>

  根据这份议案,四川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迅速作出反应,拟定了一份《条例修正案》,取消和修订了包括“艾滋病人不准结婚”在内的很多规定,并于5月26日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说明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的依据是,国务院曾有关于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”的有关规定。

  应该说,张廷模等代表以及科教文卫委员会,最初对《条例修正案》的通过都充满了信心,然而,他们没有想到,《条例修正案》在常委会上却引发了一场很大的争议。

 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激辩

  反对方认为:从更多人的健康角度考虑,不能允许艾滋病人结婚;支持方认为:艾滋病人合法权益应受保护。

  反对方的观点十分明确:艾滋病是一种很可怕的传染病,从更多人的健康角度考虑,不能允许艾滋病人结婚,原条例暂时不作修改;支持方的态度则是:原条例不合时宜,艾滋病人合法权益应受保护。而折中的观点则是:对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婚要求,不是“允许”也不是“禁止”,而应“暂缓”登记。

  常委会会议上没能解决分歧,表决也没有进行。

  据有关人士透露,估计最后明确提出“艾滋病人可以结婚”的可能基本上没有。而如果采用折中的“暂缓结婚”的观点,鉴于艾滋病人治愈的可能性极小,“暂缓结婚”实际上就是不能结婚了。不过,《条例》中肯定会明确“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不受任何歧视”等方面的内容。

  据四川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的同志介绍,讨论虽然激烈,但大家争议的焦点其实并不仅仅集中在法律层面,还拓展到了道义等方面。

  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从道义上说,艾滋病人的权利不能剥夺,但是我们究竟是要保护谁的权利?我们保护的范围要有多大?如果只是保护艾滋病人,允许其结婚没有问题;然而推而广之,因为艾滋病能通过性途径及母婴传播,考虑到我们的下一代,考虑到绝大多数的无辜的人,那么这种保护就应该“折衷”,就应该有个“边界”。

  有人指出,如果男女双方自愿而且都是艾滋病人,不让他们结婚,理由是不是就不充分了呢?因为双方不存在谁传染谁的问题啊。而专家对此观点则指出,如果其中一方是健康人,那么他(她)必须要知情,这是双方结婚的前提。

  争论还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,如何正视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性需求,又如何看待他们建立家庭的感情需要。

  会场外的专家之争

  有人认为从人道主义和医学角度考虑,应允许艾滋病人结婚;有人认为医师应对病人提出“暂缓结婚”建议

  第一场讨论结束后,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,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对《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修正案(草案)》的意见征询座谈会。观点的交锋延续到了会场外。

 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专家马晓认为:不允许艾滋病患者结婚,有可能更容易加重传播感染艾滋病,艾滋病人的无症状感染期长达7—10年以上,在此期间,如果不让他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也是很困难的事情,也很难禁止他们的性行为。如果有固定的性伴侣,可能有利于采取预先防控措施,否则,可能还会加重传染。

  四川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陈筱军的看法则是,性病病人肯定是不宜生育的,艾滋病人更特殊、更严重,对于在传染期间的传染病人申请结婚,医师应提出“暂缓结婚”的建议。

  成都市民政局胡鸿副处长支持艾滋病人结婚的态度则比较明确,他的理由是,新《婚姻法》只明确禁止“智力严重低下和狂躁型精神病患者”等两种人登记结婚,而“艾滋病人”并不在其列。他说,事实上,目前全世界惟有古巴一个国家明确禁止“艾滋病人结婚”。

  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岳世韬研究员认为,从人道主义和医学上考虑,应该允许艾滋病人结婚。如果《修正案》能够通过,四川将成为全国首个对艾滋病人结婚进行立法的省份。

  涉及100万人的婚姻问题

  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群体重大,他们的权益与疾病本身防控问题引人关注

  有关资料显示,到去年11月20日,四川省共查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757例,感染途径以静脉吸毒传播为主,占79·87%,近几年经性途径传播的明显增多,已达3·54%,感染对象则以流动人员、青年男性为主。而据专家预测,今后几年四川省艾滋病疫情将呈快速增长趋势。

  艾滋病人能否结婚,不仅涉及这部分人的权利,同时与艾滋病的防疫情况也有密切关系。

  张建新是四川省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办公室技术合作官员、四川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,他说,如果法规禁止艾滋病人结婚,表面上看是保护了群众的利益,但实质上并不能控制艾滋病的传播。因为它可能会带来非法同居的问题。正常的一对一的性关系,还可能演变成不确定的性关系,这给艾滋病管理带来的难度将更大。允许艾滋病人结婚并不是要牺牲其他对象,而是在结婚双方相互知情、避免可能受到伤害的情况下,保护更多的人。如果从防疫的角度看,只要保证艾滋病病人结婚前相互知情、并采用安全套等防护措施,《条例修正案》允许艾滋病人结婚,不仅不会助长艾滋病情蔓延,反而能收到更好的防范效果。

  “如果我们不宽容,问题肯定会更大。”张建新反复强调这一点。话虽这么说,不过张建新对法规本身的可操作性也深感疑虑。

  据介绍,目前有关资料公布的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总人数为100万是估计出来的数字,真正已掌握的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人数只有几万。“这说明了什么?至少99%的病人是游离在你管理范围之外的,而法规顶多能解决这1%的问题。”张建新显得忧心忡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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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实习编辑:吴春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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